中共蚌埠市委 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8-12-28 23:05:54
来源:蚌埠市人民政府
蚌发〔2018〕28号
中共蚌埠市委 蚌埠市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
(2018年12月10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8〕24号)和《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进质量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发〔2018〕30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坚持以质量第一为价值导向,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增强我市综合实力为根本目的,以企业为质量提升主体,以改革创新为根本途径,将质量强市战略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全面提升质量水平,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新时代美好蚌埠现代化建设奠定坚实的质量基础。
到2020年实现以下目标:
——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质量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智能化、消费友好的中高端产品供给大幅增加,高附加值和优质服务供给比重进一步提升,培育一批省级以上名牌产品、工程精品和服务品牌,力争实现中国质量奖、省政府质量奖有所突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处于全省先进行列、社会服务质量满意度不断提升,重点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率保持100%。
——重点产业优势明显。传统优势产业优化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质量效益形成规模,服务业实现专业化、精细化、高品质化。
——区域质量发展形成特色。县(区)主体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更加清晰合理,形成一批特色小镇和区域质量品牌。
——质量支撑技术平台健全完善。整合检验检测资源,创建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安徽)蚌埠园区,力争实现三县省级检测中心全覆盖。
二、全面推进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提升
(一)增加农产品优质供给
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建立完善农产品生产、检测、监管服务体系和质量安全控制追溯体系。优化农产品生产环境,强化农业投入品管控,全面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开展农产品品牌建设,积极推进蚌埠市知名品牌和名优农产品创建,打造一批高品质、高附加值的蚌埠农产品品牌。(市农林委牵头,市国土局、市商务外事局、市工商质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供给
健全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构建食品药品安全追溯体系和责任机制,争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严格特殊食品监管,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提升食品药品检验监测水平。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建设,严格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市食药安办牵头,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农林委、市工商质监局、蚌埠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快消费品质量升级提高
推动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打造一批“三品”示范企业,培育一批安徽工业精品和名牌产品。推进消费品实现个性化、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发展,大力提升儿童用品的安全性、趣味性,引导“银发经济”和失能群体产品供给,推动文教体育休闲用品的多样化发展。(市经信委牵头,市商务外事局、市发改委、市工商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民政局、市文广新局、市农林委、市体育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进工业产品提质升级
大力发展智能制造装备,重点突破高档数控系统、伺服电子、减速器等关键功能部件制造技术,支持开发高档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固定翼无人机等智能制造装备。积极帮扶大富机电、昊方机电等特色工业产品扩大生产规模,增强电磁离合器、油缸、模具、滤清器等与整车生产商的配套能力。加快发展新型电力装备、大气污染和水污染治理等专用装备生产。争取重大成套装备生产实现重大突破,推进比亚迪云轨、泰富重装海洋工程装备等重点项目建设。提升新材料供给水平,大力支持凯盛科技、安徽丰原构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太阳能光伏产业链和聚乳酸新材料产业链,加快打造以硅基新材料、生物基新材料为核心的新材料之都。积极推进前沿技术研究,推动高强度碳纤维、二氧化钛、空心玻璃微珠等高端材料产业化。(市发改委牵头,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工商质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进工程质量提升
大力提升交通、水利、建筑、市政、电力等工程质量,规范重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建设百年工程。加强重大工程项目的投资咨询和监理。全面落实工程质量主体责任,健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加快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推广和倡导应用绿色建材,推进绿色生态小区建设。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广应用各类新型钢结构桥梁,提高建筑装修质量和安全性能。(市发改委牵头,市住建委、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工商质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快建设现代优质高效的服务业体系
开展生活性服务业质量提升行动,提高养老院、家政、旅游、餐饮业等服务质量,完善服务标准体系,支持创建服务品牌。开展生产性服务业质量提升行动,提高交通运输、物流快递、冷链物流等运输保障能力,完善县(区)电商产业园、物流快递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电子商务人才的培育和引进。提升金融保险、法律服务、人力资源服务水平,积极争创省级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培育一批人力资源服务品牌企业。大力发展工业设计、检验检测、认证等高技术服务业,鼓励其积极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支撑引领三次产业向中高端迈进。(市发改委牵头,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外事局、市邮政管理局、市文广新局(市旅游局)、市工商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金融办、蚌埠火车站、蚌埠铁路货运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提升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构建全市社会治理、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和质量标准体系,推进城市治理精细化、基层服务品牌化。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和优质职业教育供给,促进和规范民办教育。提升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就业等服务质量,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提升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保障水平。(市行政审批监管局牵头,市信息办、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提升优质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提高供电、供气、供热、供水、公共交通服务质量和安全保障水平。鼓励创造优秀文化产品,推动文化服务产品数字化、网络化。全面提升城乡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水平,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开展公共服务质量监测和效能督查,引导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水平。(市发改委牵头,市效能办、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卫生计生委、市文广新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优化升级对外贸易
加快外贸发展方式转变,培育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对外经济新优势。鼓励高新技术出口、产品售后、检验检测等类型离岸服务贸易出口,促进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紧密结合、联动发展。支持企业开展国际标准制定、国际产品认证、境外商标注册、专利申请和出口品牌建设。完善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体系。(市商务外事局牵头,蚌埠海关、市经信委、市工商质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明确质量提升的主攻方向
(一)组织实施质量攻关
实施产品质量提升行动,重点支持硅基材料、生物材料、高端装备、电子元器件等企业瞄准先进标杆实施质量比对和技术升级,开展工艺优化行动,组织针对性的技术攻关。推动企业积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促进我市信息显示玻璃、MEMS传感器、生物材料等优势产品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加强可靠性设计、试验与验证技术的开发、应用、推广,支持企业采用先进成型方法和加工方法、在线检测控制装置、智能化生产和现代物流系统,进一步提升产品质量。(市科技局牵头,市经信委、市工商质监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快标准提档升级
坚持以科技创新为动力,推进科技研发、标准研制和产业发展一体化,提升标准技术水平。推动消费品标准由生产型向消费型、服务型转变。以标准化驱动制造业科技创新。开展对标达标活动,大力推进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逐步消除销往国内外市场产品的质量差距。推动我市在硅基新材料、生物基新材料等有优势、有特色的行业领域主导或参与制定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市工商质监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委、蚌埠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鼓励企业实施质量创新
支持企业开展技术研发,对于重大科研项目推荐申请省科技计划资金支持。建立质量分级制度,倡导优质优价,提高企业质量创新和质量提升积极性。开展新产业、新动能标准领航工程,促进新旧动能转换。鼓励企业开展质量管理小组、技能竞赛等活动,促进质量管理、质量技术、质量工作方法创新。探索完善第三方质量评价体系,推动产品质量由追求“合格率”向追求“满意度”跃升。鼓励企业采用、优化先进设计理念,推行个性化定制;鼓励以用户为中心的微创新,改善用户体验,激发消费潜能。(市科技局牵头,市经信委、市工商质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引导企业推行先进质量管理模式
在重点骨干企业全面推行卓越绩效管理和其他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引导中小微企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推广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开展质量风险监测、分析与控制,防止发生质量风险,提高质量追溯能力。鼓励各类市场主体整合生产要素资源,实施质量综合管理,实现全产业链质量水平整体提升。(市工商质监局牵头,市经信委、市科技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质量监管共治
创新质量治理模式,健全全民质量共治机制,形成市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质量共治格局。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继续开展“双打”活动,大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制度,严厉查处侵权假冒等质量违法行为。建立健全打击侵权假冒长效机制,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畅通举报维权投诉渠道,落实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综合监管旅游市场,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净化旅游消费环境。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鼓励企业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充分发挥专业团体作用,组织第三方开展质量评价和信用等级评级,实施分类监管。健全质量守信“红名单”和失信“黑名单”制度,依托政务服务“一张网”,加大政府信息公开,构建质量全过程监管和信息共享。(市“双打”办牵头,市商务外事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文广新局(市旅游局)、市工商质监局、蚌埠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大力实施品牌发展战略
以中国质量奖、省政府质量奖、市长质量奖、安徽名牌产品、蚌埠知名品牌为引领,培育、遴选一批竞争力强的重点骨干企业,争创在省内外叫得响的品牌。认真落实品牌保护制度,创建质量提升示范区和知名品牌示范区,提高蚌埠品牌市场占有率和品牌经济比重。(市工商质监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商务外事局、市农林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
将市县二级质量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同级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以创建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安徽)蚌埠园区为契机,提高检验检测、计量测试、标准化、认证认可等公共技术服务水平。针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及时为企业提供国外新技术法规和标准的咨询服务和技术指导。(市工商质监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编办、市经信委、蚌埠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大质量提升政策支持力度
(一)完善质量发展制度
加大质量普法宣传力度,提高全民质量法制意识。完善质量案件举报奖励制度,做到奖惩兑现。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及风险调查制度。健全质量诚信体系建设,鼓励企业发布质量诚信报告。完善质量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不断完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落实“一企一证”改革措施。(市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
完善质量发展经费多元筹措和投入保障机制,落实质量品牌奖励经费,保障奖励政策兑现。对获得批准筹建国家质检中心和省级质检中心的项目,市财政分别给予800万元和200万元的设备采购资金支持。加大税收扶持力度,企业实际发生的提升质量、品牌塑造等方面经费投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对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归集标准和范围的,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实行加计扣除。综合运用项目补贴、定向资助、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等优惠措施,将支持实体经济品牌企业的财税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吸引和鼓励社会资金向高端供给侧和品牌建设集聚。支持金融机构为质量发展“量身定做”金融创新产品,探索建立以质量综合竞争力为核心的质量增信融资制度,鼓励以品牌为纽带实施并购重组。支持企业运用保险手段促进产品质量提升和新产品推广应用。
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政府采购机制。鼓励政府部门向社会力量购买优质服务,形成保障质量和安全的政府采购机制。严格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切实把好产品和服务质量关。帮助支持优质民营企业进入军事供应链体系,拓宽企业质量发展空间。(市财政局牵头,市金融办、市税务局、市公共资源局、市科技局、市工商质监局、人行蚌埠中心支行、蚌埠银监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健全质量人才教育培养体系
加强中小学质量教育,广泛开展质量主题实践活动。加强质量人才教育培养工作,推广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制定落实培训补贴政策,依托市人才培训项目,有重点培训质量管理专项人才、企业质量管理人才和社会工作专业服务人才。加大人才和智力引进力度,吸纳质量品牌领军人物和专业人才。发挥质量教育培训基地作用,面向企业、社会开展质量教育培训。充分发挥各级工会和共青团作用,广泛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培育大国工匠式人才。(市教育局牵头,市经信委、市人社局、市工商质监局、市总工会、团市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质量保障体系建设
(一)加强党对质量工作领导
健全完善质量工作体制机制,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将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为市质量发展委员会,实行书记、市长“双主任制”,加强对全市质量发展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各县区党委和政府、市直相关部门要强化工作领导,认真落实质量工作责任制,在全市构建统一权威的质量工作体制机制。
(二)实施质量强市战略
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明确质量发展任务,弘扬城市质量精神,持续开展质量强市、质量强县示范创建活动,创建各类质量品牌、质量安全示范区,加快推进蚌埠质量品牌升级。(市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狠抓督察考核
按照省市质量考核要求,分解落实质量考核目标任务,完善考核机制,强化督察和考核。将质量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探索构建质量统计评价体系,健全质量统计分析制度,定期发布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市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市工商质监局、市统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宣传动员
大力开展“中国品牌日”、质量月等系列活动,将质量文化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重要内容,开展公益宣传,提高全社会质量意识。把质量发展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学校教学计划,让质量第一成为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根本理念,成为领导干部的工作责任,成为蚌埠的价值追求和时代精神。(市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市工商质监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文明办、市政府新闻办、市教育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认真落实本实施意见,结合实际研究制订实施方案。各相关牵头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依据《具体任务分解表》,抓紧出台推动质量提升的具体政策措施,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时间进度要求,确保各项工作举措和要求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