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北斗卫星导航产品检测认证联盟 经费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8-03-07
中国北斗卫星导航产品检测认证联盟
北检盟〔2017〕2号
中国北斗卫星导航产品检测认证联盟
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国北斗卫星导航产品检测认证联盟(以下简称“联盟”)经费收支管理,保证联盟各项活动正常开展,根据联盟章程及国家有关规定,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联盟秘书处负责经费管理,并接受理事会的监督。
第二章 经费来源
第三条 联盟经费来源主要包括:联盟成员基本会费、单位赞助、社会捐赠资金,联盟的技术服务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第四条 会费的交纳
(一) 会费标准:
理事长单位 60000元/年;
副理事长单位 40000元/年;
理事单位 20000元/年;
非理事会员单位 5000元/年。
(二) 交费时间:
会员单位每年第四季度末之前缴纳下一年度会费,未经批准不交会费的会员单位,逾期一月未缴纳,视为自动退出联盟,已交纳的会费不再退回。
(三)会费标准需要调整时,由理事会讨论并提请联盟会员代表大会确定。
(四)新加入联盟的会员单位,上半年加入者,按全年标准交纳会费;下半年加入者,按会费标准的50% 交纳会费。交纳时间在接到本联盟批准通知后一个月内交纳。
第五条 为了联盟更好的发展,联盟接受社会各界的捐赠以及有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的赞助,对于捐赠以及赞助的单位和个人,联盟将通过联盟网站、杂志等方式表达感谢。
第六条 政府部门拨款资助、联盟对外开展技术咨询服务收入及其他正当收入,按财务制度入账,作为联盟的经费统一使用。
第三章 经费使用范围
第七条 联盟经费的使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用于会务:主要用于召开联盟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专家委员会会议等会议。
(二)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进行咨询和技术交流、技术讲座、技术培训的费用。
(三)网站、公众号建设和运营维护。
(四)常设机构的办公、业务费用。
(五)专职工作人员的报酬。
(六)其他必要的开支。
第四章 经费管理
第八条 联盟的经费管理,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和法规,严格执行财务制度。
第九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联盟经费由联盟秘书处常设机构依托单位设立独立账目进行管理,专款专用,实行独立的财务预决算制度。
第十条 联盟常设机构及其所属工作部门,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编制年度经费预算,提交理事会批准后执行;以财务报告的形式报理事会审查,联盟经费使用接受理事会的监督和联盟会员共同认可的第三方审计。联盟的合法财产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十一条 秘书长每年将经费收支情况和年度预决算情况向联盟会员代表大会报告。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联盟秘书处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经联盟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执行。
中国北斗卫星导航产品检测认证联盟
2017年8月18日